国家公祭日手抄报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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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公祭日手抄报简单

国家公祭日基本介绍


国家公祭日,是一个国家为纪念曾经发生过的重大民族灾难而设立的国家纪念活动,由国家权力机关决定。

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主要参战国政府纷纷推出国家级哀悼日,以国家公祭的形式来祭奠在惨案中死难的国民,增强现代人对国家遭受战争灾难历史的记忆。波兰的奥斯威辛集中营大屠杀纪念馆、美国的珍珠港事件纪念馆、俄罗斯卫国战争纪念馆、日本的广岛和长崎原爆纪念馆等等,每年都举行国家公祭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全票通过的决定:将12月13日确定为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

国际惯例

二战以后,主要参战国政府大多设立国家级哀悼日。用国家公祭的形式来祭奠死难的国民,增强战争灾难历史的记忆,成为国际惯例。

联合国设立:缅怀大屠杀受难者国际纪念日。

2005年第60届联大全体会议一致通过,决定将每年的1月27日定为“国际大屠杀纪念日”。这是为纪念1945年1月27日,苏联军队解放了最大的纳粹死亡集中营波兰奥斯维辛。二战期间,在这里110万人遭纳粹屠杀。也以此反对任何否定纳粹大屠杀历史事实的做法,并要求所有国家教育并帮助下一代了解有关种族屠杀的罪行。

波兰的奥斯威辛集中营大屠杀纪念馆、美国的珍珠港事件纪念馆(目前日方草率的“致歉”)、俄罗斯卫国战争纪念馆、日本的广岛和长崎原爆纪念馆等,每年都举行国家公祭,警示世人 。

公祭之日,国家元首、议会议长、各大党派领袖都到场献花圈,并公开发表讲话,意义深远。

公众的参与度也相当高,参加公祭的人数少则万人以上,多则10多万人,影响广大。

设立过程

2014年2月25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决议,拟将9月3日确定为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纪念日,拟将12月13日设立为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

2014年2月27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经表决通过,决定将9月3日确定为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纪念日,将12月13日设立为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

2014年7月6日,“国家公祭网”正式上线。

2018年10月31日,南京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南京市国家公祭保障条例》,其中将国家公祭日当天全城默哀一分钟的倡议,明确列入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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