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法作为一门独特的中国艺术,是从实用升华而来的。它利用毛笔和宣纸的特殊性,通过汉字的点画线条,在字体造型的组合运动与人的情感之间建立起一种同构对应的审美关系,使一个个汉字仿佛具有了生命,体现出书法家的精神气质与审美追求。“中国的书法,是节奏化了的自然,表达着深一层的对生命形象的构思,成为反映生命的艺术。”
具体而言,书法的审美特征主要体现为:第一,姿态。草书和行书或轻盈、或敏捷、或矫健,隶书、楷书在安定稳重里透露着飞动流美,篆书分行布白圆润齐整、用笔流畅飞扬,它们各各具有造型姿态的美。在书法作品中,笔法墨法相兼相润,字型笔画自由多样,线条曲直回环运动,传达出各种姿态和气势,形成了一种变化无穷的艺术效果。而书法家自身人格的蕴藉,更使点画笔墨形成一种用笔之力、运笔之势,反映出生命的运动美。唐代书法家孙过庭曾经惊叹:“观夫悬针垂露之
东晋 王羲之《兰亭序》异,奔雷坠石之奇,鸿飞兽骇之资,鸾舞蛇惊之态,绝岸颓峰之势,临危据槁之形;或重若崩云,或轻如蝉翼;导之则泉注,顿之则山安;纤纤乎似初月之出天崖,落落乎犹众星之列河汉”。王羲之的《兰亭序》,便具有一种浑然天成、洗练含蓄的秀润之美,“字势雄强,如龙跳天门,虎卧凤阁”,达到了姿态美的高峰。
第二,表情。书法是一种心灵的写照。南齐书法家王僧虔认为:“书之妙道,神采为上”。张怀瓘《书断》也说:“文则数言乃成其意,书则一字已见其心”。书法创造中,线条变化与空间构造表现出某种宽泛的情感境界,自由灵活地将书法家的内在气质和个人生命情调带入笔墨,使之成为一种人格与精神的映照。“喜怒哀乐,各有分数。喜则气和而字舒,怒则气粗而字险,哀则气郁而字敛,乐则气平而字丽。情有轻重,则字之敛舒险丽亦有深浅,变化无穷”。这种情感化的线条笔墨与鉴赏者之间产生情感对应效应,唤起相近的审美体验,使之得到美的陶冶、审美的享受。
第三,意境。意境创构是书法的最高境界。“中国古代的书家要想使‘字’也表现生命,成为反映生命的艺术,就须用他所具有的方法和工具在字里表现出一个生命体的骨、筋、肉、血的感觉来”。在笔画形式中,书法艺术无色而具绘画的灿烂,无声而有音乐的和谐。而意境深远的书法作品,必定体现出书法家特定的审美理想。唐代颜真卿在精神上追求“肃然巍然”的磅礴之境,他的书法端庄宽舒、刚健雄强,令人感觉酣畅淋漓、正气凛然。清人郑板桥天性自然,其“六分半书”也是那样真率与活泼。有形的字迹飞动中创造了一种形而上的神韵,使书法艺术超越有限形质而进入无限境界。“一点一画,意态纵横,偃亚中间,绰有余裕”。这种意境之美,是一切中国书法艺术的总体审美意向,也是书法艺术的灵魂。